“交警打人、交警打人、人多的欺负人少的……”23日晚,一名驾驶一辆教练车的白衣男子涉嫌酒后驾驶被灵山交警查获后,耍起酒疯,拒绝配合民警执法,在执法现场多次大声叫嚣。
钦州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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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现场 2018-05-26 ----------
5月23日晚,灵山一名男子涉嫌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后,耍起酒疯,不服从交警指挥,拒绝配合民警执法,在执法现场多次污蔑、辱骂、推搡、踢伤执法民警。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酒驾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200元;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5月23日20时,灵山公安组织交管、派出所等警种集中开展严厉整治酒驾毒驾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当晚21时许,在县城友谊路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即将驶入执勤卡点时,突然在道路右侧停下,车上的驾驶员迅速下车试图离开。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该驾驶员为何在路上违法停车。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股很浓的酒气,于是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接受酒精检测。但该名男子不服从交警指挥,拒绝配合民警执法,推搡并用脚踢伤执勤民警的膝盖,企图逃离现场。民警上前将其拦下后,该男子依旧不配合执法,继续动手推搡民警,并当街不停地大声辱骂民警,污蔑民警打人,引来不少群众在现场围观。
▲执法现场
经劝阻无效后,民警对男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疑似酒驾人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经查,该男子叫侯某某,当晚,其喝酒后驾车行驶至友谊路时,发现警方在开展夜查行动,因害怕被处罚,遂靠边停车欲逃离现场。被交警拦下后,侯某某借着酒劲,不服从交警指挥,拒绝配合民警执法,多次污蔑、辱骂、推搡、踢打民警,企图逃避处罚。目前,侯某某因涉嫌酒驾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200元;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
妨碍警察执行公务、阻碍警察调查取证并暴力抗法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这里,小编还要提醒各位
注意了!
史上最严的交通大整治来袭
开车的朋友们也别慌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不交通违法
就不用担心交警蜀黍找上门
转给更多的人看到!安全驾驶
从我做起!!
来源:钦州交警、灵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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